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十八)

(十八) 完善招投标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市场监管,研究制定环境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强制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招投标阶段引入外部第三方咨询机制,识别公共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风险,平衡各方风险分担比例,推动风险承担程度与收益对等。加强从项目遴选、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整体优化,提升环境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