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2008年) 4. 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2008年) 4. 4. 尽快恢复受灾群众集中地区的供水、排水。及时抢修恢复受灾较轻的城乡供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置供水系统,加强水质监测,保障供水和水质安全。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