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2002年) 六、 规范解聘辞聘制度 (三)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2002年) (三) 六、 规范解聘辞聘制度 (三)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聘用单位…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