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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3. 二、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办理审批手续:
  4. (三) 中央企业接收地方企业,或中央企业的子企业交地方管理,由划入方提出申请,划出方出具意见,报国家经贸委并商财政部审批。其中,中央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备案。

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中央企业的子企业接收地方企业,或中央企业的子企业的所属企业交地方管理,由中央企业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二、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办理审批手续:
(三) 中央企业接收地方企业,或中央企业的子企业交地方管理,由划入方提出申请,划出方出具意见,报国家经贸委并商财政部审批。其中,中央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备案。

中央企业的子企业接收地方企业,或中央企业的子企业的所属企业交地方管理,由中央企业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三) 目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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