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管理干部的公司领导职数等若干问题的规定(1989年) 三、

三、 公司领导干部兼职问题

各公司正、副总经理不得在本公司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已经兼职的,在本规定下达后应立即辞去所兼职务。

设董事会的公司,其正、副董事长也不得在本公司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