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2001年) 1.

1. 实行授权经营。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通过授权经营,明确和规范政府与企业集团的关系,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使企业集团成为投融资、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通过派出监事会,对企业集团的财务活动及企业集团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集团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鼓励企业集团探索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