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发第二批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2006年) 5. 地铁工程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 5.1 建造期内,考虑各种意外事故和水灾的损失影响范围,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整个地铁工程应作为一个危险单位。其他情况按照5.2进行危险单位划分: (2) 关于印发第二批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2006年) (2) 5. 地铁工程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 5.1 建造期内,考虑各种意外事故和水灾的损失影响范围,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整个地铁工程应作为一个危险单位。其他情况按照5.2进行危险单位划分: (2) 地铁沿线任何一点离开最近的江河、湖泊或海湾的距离小于100m;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