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2004年) 2.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十、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国土资源部设立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电话:16829999)。 附件2: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2004年) 附件2: 2.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十、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国土资源部设立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电话:16829999)。 附件2: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为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特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制定如下禁令。 十、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