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2018年) 四、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之前报送上一年度《精算报告》。年度《精算报告》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精算报告》应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上报。 引用法条 精算报告(2005)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