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三、 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二)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二) 三、 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二)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