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三、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三、 三、 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 (二)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