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 7、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八、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附件2: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 附件2: 7、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八、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附件2: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