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

发布机关 科技部
效力 现行有效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将科技报告…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服务科技创新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科技报告规范产生、持续积累、集中收藏和开放共享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 (二) 基本原则。坚持分步实施,在相关地方和部门先行试点,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引导社会资金资助的科研活动自愿呈交科技报告。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科… (三) 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理顺组织管理架构,推进收藏共享服务,到2020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

二、 建立科技报告逐级呈交的组织管理机制

(四) 加强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统筹管理。科技部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对各地、各有… (五) 建立地方和部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管理范畴,在科研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须… (六) 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报告管理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机制,结合项目和工作要求,组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对本单位拟呈交的科技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向项… (七) 明确科研人员撰写和使用科技报告的责任权利。科研人员应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将撰写合格的科技报告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科研合同或任务书要求按时保质…

三、 推动科技报告的持续积累和开放共享

(八) 强化科技报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对目前已验收(结题)的科技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应开展科技报告回溯工作。在做好财政性资金资助科技项目科技报告收集的同时,鼓励… (九) 建立科技报告共享服务机制。科技部及其委托机构应根据分级分类原则,通过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面向项目主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鼓励… (十) 开展科技报告资源增值服务。科技部和项目主管机构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科技报告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做好立项查重,避免科技项目重复部署;实时跟踪科技项目的阶段进展、研发产…

四、 营造科技报告工作良好环境

(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对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重大事项的沟通和协商,不断提升科技报告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十二) 建立奖惩机制。项目主管机构应将科技报告的呈交和共享使用情况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按标准要求完成科技报告任务的科技项目,按… (十三) 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科技报告培训工作,提高科研人员的科技报告撰写能力,提升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科技报告规范管理水平,增强开放共享服务意识。加大对科技报告工作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