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一、 总体要求 (二) 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 (二) 一、 总体要求 (二) 基本原则。坚持分步实施,在相关地方和部门先行试点,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引导社会资金资助的科研活动自愿呈交科技报告。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科技报告的撰写、积累、收藏和共享。坚持分类管理,在做好涉密科技报告安全管理的同时,把强化开放共享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科技报告的作用。坚持分工协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各负其责,建立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