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8年) 三、 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8年) 三、 三、 强化责任和监督管理 (十) 落实领导责任。要逐级落实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地方人民政府是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湖泊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湖泊水环境保护的… (十一) 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优化监测网络。扩大藻类易发期的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对水质、水情和水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制订水… (十二) 严格环境执法。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在藻类易发期,对相应区域的污染源,可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未批先建、未经验…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