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202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电台、电视台播发第三条所述第(五)项信息时,必须对撰稿人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相关从业要求进行审查。撰稿人不能提供证明文件时,其稿件不得播发。

电台、电视台播发第三条所述第(五)项信息时,必须说明作者的真实单位和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