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2000年) 四、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要加强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的日常监管: (四)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2000年) (四) 四、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要加强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的日常监管: (四) 加强沟通。遇有重大问题,负责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所属营业部,要积极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反映,配合处理有关兑付问题,维护交易场所秩序。各有关派出机构之间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化解风险。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