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五、

五、 关于蓄滞洪区建设

海河流域现有蓄滞洪区27个,总面积9656平方公里。利用蓄滞洪区缓洪滞洪,是海河流域防洪、抗洪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区内人口多、经济发展,进退水工程不健全,使蓄滞洪区难以启用。因此,要控制区内的人口增长,逐步建立适合蓄滞洪区特点的产业结构,做好区内排水、灌溉等水利建设。

蓄滞洪区建设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重点安排使用机率高的永定河泛区和东淀、大陆泽、宁晋泊、良相坡、共渠西、白寺坡、献县等泛区。

对文安洼、恩县洼、宁晋泊等一次分洪损失巨大的蓄滞洪区,要研究采取分区运用方案,尽量减少分洪损失。要根据各蓄滞洪区运用机率和控制要求,分别采取闸、堰等不同的口门控制型式,做到分得进、蓄得住、泄得出。

针对海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在大黄堡洼、恩县洼等滞洪区内,建设平原滞洪水库。海河水利委员会应会同有关省、直辖市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抓紧组织实施。

对位于河滩区且严重影响行洪的村庄,应迁出河滩或移民建镇,对其他滩区村庄可就地安排必要的安全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也可组织外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