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6. 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6. 6. 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按照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可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与工程建设方案一并审查审批。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审查程序,明确审查标准,依照审批权限严格审批。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5.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