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三、 明确职能定位
当好桥梁纽带,畅通党委、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联系。文化领域行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全行业传递党和政府声音。适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做好政府有关职能转变的承接工作,参与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授权开展资质认证、人才评价、等级评定等工作。做好参谋助手,向党委和政府反映行业组织的重大事项、行业发展情况和行业诉求,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强化社会责任,体现价值引领和文化担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穿到行业组织运行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团结广大文化工作者,推进文化创新,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挥文化领域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服务会员单位和广大文化工作者,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回应会员关切,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根据授权发布行业信息和发展报告。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组织培训、交流、研讨、咨询等活动。参与行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受政府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承办以及参与国内外文化展会。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促进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全国性行业组织在对外行业性谈判和交涉中要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
推进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制定有文化特色的行规行约,把牢方向导向,规范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把诚信自律建设内容纳入行业组织章程,制定诚信守则,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强化道德调节,激励向上向善。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合理定价,抵制侵权盗版、假冒欺诈、价格虚高,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新闻出版传媒领域的行业组织,可探索建立道德委员会。网络文化领域的行业组织,应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推动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