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2025年) 第十三条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政府投资基金有关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投向评价。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