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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保会精神,切实提高寿险公司内控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分规则

(一) 评估要点分值分配 (二) 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比例分配 1、 满足健全性要求,即过程和风险被充分识别,且相关控制措施被明确规定的,可获得该项评估要点分值的20%; 2、 在满足前项的基础上,控制措施合理的,可再获得该项评估要点分值的30%; 3、 在满足前两项的基础上,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的,可再获得该项评估要点分值的50%。 (三) 有效性评分的具体规则 1、 一般评估的有效性根据抽样结果评分,具体规则如下: (1) 如果在抽样范围内未发生例外事项,则该项目得满分; (2) 如果在抽样范围内发生1个例外事项,应扩大一倍样本量进行重新测试。如果增加后的样本测试中没有发现其他例外事项,则该项目可得总分的50%。如果增加后的样本测试中发现… (3) 如果在抽样范围内发现两个或以上的例外事项,该项目不得分。 2、 特殊评估点有效性的赋分 (1) 内部控制政策、内部控制目标有效性的赋分 (2) 财务会计制度有效性的赋分 (四) 法人机构评分汇总 1、 只适用于法人机构的评估点的评分汇总 2、 只适用于分支机构的评估点的评分汇总 3、 对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同时适用的评估点的评分汇总 (1) 该评估点不仅同时适用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同时该评估点的分值一样。在汇总计算法人机构评分时,总公司所得分值占总分值的50%,所有分支机构的平均得分占总分值的50%… (2) 虽然该评估点同时适用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但该评估点在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中所占的分值不同。应对分支机构该评估点的得分进行调整,将其在内部控制评价评分中的比例调至与… (五) 评分注意点

二、 评估要求

(一) 200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撰写内部控制… (二) 公司应妥善保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形成的评估档案,并至少保存三年。 (三)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2007年度内部控制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2、 2007年度内部控制评估结果概述 3、 200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1) 基本情况 (2) 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 4、 2008年度改善内部控制的计划 (四)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应采用A4纸制作。封面应载明公司法定名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字样以及报告期年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法人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上签字并… (五) 公司应当向保监会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报送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估表、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改进情况表(详见附件一)、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改进计划表(详见附件二… 电子文本可采用邮寄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cun_chang@circ.gov.cn)的方式报送。 (六) 公司应在2008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经董事会审议的法人机构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向各地保监局报送分支机构2007年度内部控制…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保监发〔2006〕6号)中所做规定与上述规定有抵触的,以此文件规定为准,没有抵触的应继续执行。 附件: 2、 内控漏洞与缺陷改进计划表(本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