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40.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法官考核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 十六、 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十六、 40.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法官考核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 十六、 合议庭成员审理案件的权重系数比重根据其在合议庭审理中的贡献度决定。其中,承办法官审理案件的权重系数按照本指引确定的标准计算,担任审判长的非承办法官以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审理案件的权重系数可以按照承办法官的权重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设置。 十五、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