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六、

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日关于要对施工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隐患的指示精神,各级交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近期要联合对辖区内正在施工的公路工程进行检查,做好查险、排险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各级交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尽快部署和开展各项工作。交通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各地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

交通部

安全监管局

二〇〇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