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四、

四、 对于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两侧岩石破碎,易于发生石块崩落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并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