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五、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与资金管理 (六)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六) 五、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与资金管理 (六)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过批准的水利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不得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和使用方向。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