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五)

(五) 各级计划、水利部门要根据规划,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计划,对特别急需的项目尤其是起关键作用的工程(如重要干堤的重点险段、重点病险水库的度汛应急工程等)应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