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知(2005年) 2、 关于加强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知(2005年) 2、 2、 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不符合条件的。 (五) 保险公估机构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进行审核,派出机构对保险公估机构前3年经营状况做出全面的评价并形成报告,上报中国保监… (六) 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对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前3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换发许可证的… (七)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 1、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