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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

(二) 信息系统保障。各单位应当按照电脑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做好数据信息备份,保障突发事件状态下信息系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储存和传输。各有关保险公司要力保受灾地区基层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理赔服务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