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 关于加强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 二、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一) 值守应急保障。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应急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并将其联系方式报告保监会值班室,确保联系畅通、响应及时。值班人员要注意了解各方… (二) 信息系统保障。各单位应当按照电脑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做好数据信息备份,保障突发事件状态下信息系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储存和传输。各有关保险公司要力保受灾地区基层机构信… (三) 经费和物资保障。灾区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要采取得力措施,准备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证生产生活。有关保险公司要制定落实大灾赔付资金保障计划,确保保险赔款及时到位。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