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规定(2014年) 第三条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规定(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开展调研工作要突出重点,既要紧紧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宏观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理论、政策性调研,又要紧密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作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培养、司法宣传、司法保障等工作领域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专门性调研。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