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 八、 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二)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 (二) 八、 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二)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