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2003年) 二、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四) 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2003年) (四) 二、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四) 矿石、焦炭、供水、交通运输等外部条件要具备并落实。 对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按规定程序批准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按照上述条件积极进行调整。现有生产企业要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装备水平逐步达到上述条件。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