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六、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六、 六、 强化劳动定员管理 (二十二) 合理确定井下劳动定员。煤矿企业应对矿井近期、中期、远期的劳动组织及劳动定员进行合理规划,每隔2-3年修订一次本企业的劳动定员标准,确定不同作业地点的劳动定员;当… (二十三) 完善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功能。在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增设超员报警模块,依据作业地点的劳动定员数量设定相应区域同时作业人数的上限,当区域人数超过上限时自动… (二十四) 控制入井人数。鼓励煤矿企业将减少井下作业人数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减少井下作业人数。单班入井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煤矿应采取措施将人数降到10…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煤矿减少井下作业人数工作的督促指导,引导煤矿企业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减少井下作业人数。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单…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