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三)

(十三) 实施夜班“瘦身”作业。鼓励煤矿减少夜班作业,减少在夜班进行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两巷超前支护以及巷道修复等作业,尽量避免在夜班进行瓦斯排放、突出煤层揭煤、火区启封及密闭等高风险作业。有条件的煤矿逐步取消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