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四、 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 (十四) 全面推进采煤机械化。鼓励煤矿推广应用综采工作面可视化、智能化控制技术,工作面无人开采技术;积极推进中小煤矿和开采薄煤层煤矿采用综采成套装备实现机械化开采;推广使… (十五) 大力推广掘进机械化。推广使用大功率岩巷掘进机及配套带式输送机或梭车等成套装备;推广使用锚杆(锚索)支护台车、掘锚护一体机;逐步减少炮掘工作面,在现有炮掘工作面大… (十六) 实施井下机电设备智能监控。推广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实现井下排水系统、变电所远程监控和无人值守;鼓励矿井采用井下水直排方式,鼓励多级排水的矿井应用远程集中监控技术实… (十七) 积极推广使用煤矿小型机械装备。鼓励煤矿企业与煤矿装备制造、研究单位合作,开展煤矿小型机械研发;鼓励煤矿企业大力开展“五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设计、… (十八) 推广物料运输信息化管理模式。鼓励煤矿利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对井下物料运输进行全程跟踪、识别、定位,提高运输效率,减少物料运转环节和“… (十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