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198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军民双方应签订机场合用协议,明确合用项目、设施和规模等,实行经济核算,合理收费。收费的范围、标准、方法,由财政部、总后勤部联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