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1985年) 第六条 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198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机场使用和管理细则,由产权单位牵头,与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各方均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