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2016年) 十五、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2016年) 十五、 十五、 公司债券的保证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保证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并注明是否经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