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 二、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 二、 二、 标准和对象 (四) 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扶贫标准,以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扶贫标准。 (五) 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 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