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2001年) 一、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2001年) (一) 一、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