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 一、 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的任务与进度要求 (四)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 (四) 一、 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的任务与进度要求 (四) 外迁农村移民安置试点方案和总体规划由迁入地省(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商迁出地省(市)人民政府后,由迁入地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备案。外迁农村移民安置试点,按照批准的试点方案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与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试点安置协议,并分别报迁入地和迁出地省(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总体规划,由迁出地省(市)人民政府与迁入地省(市)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