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00年) 37、 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00年) 37、 37、 教育部主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1) 制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 (2) 综合平衡并下达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来源计划和地方所属高等学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来源计划; (3) 组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 指导、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5) 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领导招生、考试的改革试验,培训有关人员,并进行宣传工作; (6) 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七、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