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2024年) 7.

7. 新增第九条,其内容为:

“九、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工业贸易署和内地审核机关指定的电子方式,提交本附件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和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