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2024年) 5.

5. 第六条第(一)1款第(3)项修订为:

“澳门服务提供者最近在澳门的公司年报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本附件第三条规定的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年限适用,则应提供相应年期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