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6.
6. 《服务贸易协议》第七章(投资便利化)第十二条(投资便利化)(即原第九章第十四条)修订为:
“一、为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内地同意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本协议对澳门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内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第四章第九条涉及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按现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办理;或
公司以外其他形式的商业存在的设立及变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内地可依法对上述安排作出调整,进一步提高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