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1)

1) 投资证券公司为合资形式时,包括: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为合资证券公司。(同一澳门资金融机构,或者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的多家澳门资金融机构,入股两地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参照国民待遇实行“参一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