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2024年) 十四、

十四、 增加一条为第十三条:“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