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四、

十四、 将《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七条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删去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中的“监事会”、“监事”。

第十六条中的“非公开发行”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