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2018年) 六、 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2018年) 六、 六、 第十条调整为第八条,并修改为:“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科学技术部部务会审定同意后形成科学技术部审查决定。” 五、 目录 七、